本報記者賴中元/立法院報導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正不動產估價師法部分條文,內政部表示,此次修法旨在建立不動產估價師助理人員制度,協助估價師辦理內外業務相關工作,並明確規定應具備的資格條件,以提升不動產估價品質。內政部表示,不動產估價工作包括調查、勘察、資料整理、分析等繁複工作,因此,建立助理人員制度能夠讓估價師專注於專業的價格評估決定,進一步健全產業發展。
此次修法參考了會計師助理制度的經驗,允許修畢相關課程或通過地政相關高考等資格考試的人員擔任不動產估價助理員,協助估價師辦理估價工作。而估價師則負責審視估價過程,並最終確定估價價格。
此外,內政部也依據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的精神,修正不動產估價師相關開業規定,以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工作權益。
根據內政部表示,此次修法的目的是提升不動產估價品質,這將直接影響當事人的權益以及交易市場秩序。而建立助理人員制度將有助於提升估價品質,讓估價師能更專注於專業的價格評估決定,進一步健全產業發展。
這次修法的核心內容是建立不動產估價師助理人員制度,這將為不動產估價工作帶來更多的專業支援。內政部表示,這樣的助理人員制度已經在其他領域取得成功,因此,在不動產估價領域引入助理人員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不動產估價師辦理估價工作的品質直接關繫到當事人的權益和交易市場的秩序。然而,估價工作涉及到調查、勘察、資料整理、分析等繁複工作,非常耗時且需要專業知識。因此,建立不動產估價助理人員制度,能夠協助估價師處理這些工作,讓他們能夠更加專注於價格評估決定,提高估價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