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報記者謝和運/台北報導】
公聽會籌辦艱辛,許多民間團體的理事長對於在立法院舉辦的公聽會研討會方式感到害怕,擔心這種做法等同於直接與公權力、政府機關和司法機關對抗。因此,全國被害人權協會成員經常建議我與這些團體保持距離。然而,我認為在追求異中求同的過程中,我們應該以包容、寬容的態度來彼此理解並促進合作。若我們無法團結,受害者的權益將無法受到公權力的重視,也難以引起媒體和公眾的關注。因此,我們必須不懈奮鬥,堅持到底。
從事司法改革長達28年6個月,我深刻體會到每一位受害者的處境彷彿一盤散沙,無法像被告那樣團結一致,要求公權力和司法機關重視被告人權。自76年戒嚴以來,無罪率和不起訴處分率逐年攀升,增加了至少六成的受害者無法在刑事訴訟中獲得公道,情況持續惡化,令人憂心。
即使有罪判決成立,仍有七成的被告獲得易科罰金或緩刑,無需入獄服刑。這使得受害者無法得到修復性的正義補償。面對這樣的困境,我們有志之士必須積極尋求解決辦法,以阻止情勢繼續惡化。
我們應加大媒體報導的力度,並增加舉辦公聽會和研討會的頻率和週期,以讓立法和司法機關更重視被害人的心聲。司法機關在忙碌之際,也應該聽到受害者的訴求。唯有如此,才能真正促使他們對被害人權益的關注。
自我85年決定投身司法改革以來,我發現公益與公義團體的活動必須結合,否則太多人害怕成為眾矢之的。然而,公益團體成員的慈善心態值得珍惜。這些願意扶助弱勢族群的人越來越少,我們必須聯合起來,共同感動媒體和公權力,以促進被害人權的落實。
若公聽會的舉辦頻率過低,例如每兩個月才舉行一次,媒體和公權力機關將不會重視。相比之下,被告人權的報導每週至少出現一次,受害人權益的聲音卻無法得到應有的關注。因此,我們必須縮短公聽會的週期,讓媒體和公權力更多地聽到受害者的訴求。
令人困惑的是,許多受害者不願意團結合作,與公權力的霸凌對抗,而被告及加害人卻能團結一心。尤其令人失望的是,監察院近期的新聞竟然再次帶動廢死的風向,無視受害者的公道與正義,這實在太過分了。
夥伴們,我們必須共同努力,讓被害人像被告一樣團結一致,要求司法機關重視被害人的人權。只有降低無罪率和不起訴處分率,提升被告判有罪的比率,才能在刑事訴訟程序中為受害者伸張正義,貫徹憲法賦予人民的免於恐懼自由。我們的使命艱鉅,但透過這些文字,我們要一起共勉,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