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報 記者沈秀穎/台中報導】
為配合「停讓文化」的推廣,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率先在「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啟用「車輛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系統,並設置LED警示牌,提醒車輛行經路口時減速慢行,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該系統將於12月1日正式執法,偵測宣導期則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
三民路與育才北路口位於臺中市北區,周邊為一中商圈、中友百貨,並鄰近多所院校,包括臺中科技大學、臺灣體育大學、中國醫藥大學、台中一中及新民高中等,行人穿越頻繁,車流量大。根據警方統計,該路口於112年發生了46起交通事故,造成37人受傷,因此該路口成為臺中市首個「不停讓行人」科技執法的試點。
此次科技執法系統將採取24小時全自動違規錄影的方式,當系統偵測到車輛未於行人穿越道前停讓行人時,會自動擷取三至四張照片,上傳至科技執法平台,並由員警進行人工判定是否違規,以減少員警現場執勤的風險,並不再受天候因素影響。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若汽機車駕駛在行人穿越道前距離行人不足3公尺(約一個車道寬度),或車頭已進入行穿線時未停讓行人,即屬違規。機車違規者將被處以1200元罰鍰,汽車則處以6000元罰鍰,並會記違規點3點及需接受3小時交通安全講習。如果因未停讓行人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則處以7200元至3萬6000元的罰鍰,並針對肇事者吊扣或吊銷駕照,視情節輕重而定。
第二分局分局長周俊銘呼籲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行經路口時應主動減速、停讓行人,養成禮讓行人的良好習慣。透過科技執法與市民自律的結合,臺中市將打造一個更加友善、安全的交通環境,共同守護市民的行車與行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