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記者 莊育平 謝榮浤/台北報導】
民宅內部的清淤工作雖已大致告一段落,但地下道、排水系統與溝渠等地區仍需大量人力與專業技術支援。基於災後重建屬於公共利益,後續清理作業理應動用特別預算,協調專業人員與設備投入,而非長期倚賴志工無酬支援。
災區中的「鏟子超人」多為具備技術背景的志工,他們放下原有工作與收入,自費趕赴前線支援,無疑值得社會肯定。然而,與此同時,政府各級指揮中心的官員皆屬有給職,享有固定薪酬與津貼,卻未能同步提出合理補助機制,對比之下,令人感到失衡與遺憾。
以部分官員為例,兼領高階軍職退休俸及政務職薪資,每月收入超過30萬元並無不當,但其肩負救災指揮責任,理應主動爭取中央與地方經費,保障在災後現場付出勞力與時間的專業人員及志工。救災指揮不僅是資源調度,更應展現對第一線人員的尊重與體恤。
對照義勇交通警察(義交)執勤時,每小時仍享有200至300元補助,此舉正彰顯社會對志願人員的付出予以基本肯定與保障。面對艱鉅的清理與復建工作,專業志工同樣付出體力與專業,不應僅以「志願奉獻」一語帶過,即便象徵性地給予每小時200元補助,也能傳達制度化支持與政府對其貢獻的重視。
災後重建考驗政府治理效能,更檢驗資源分配的公平與合理。唯有建立長遠的補助與支援制度,妥善保障專業人力,才能維持志工持續投入與社會整體韌性。否則,若持續將志工熱情視為理所當然,不僅損及士氣,更恐削弱未來災後動員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