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1
國際組織訊息
2
未分類
3
修法提案:開放警消組專屬協會,增訂特種公務人員協會4
https://www.icacnews.url.tw/ Anti-Corruption Association headquarters news
Anti-Corruption Association headquarters news 台北市108萬華區長沙街二段56-1號6樓
【廉政報記者 謝和運/台北報導】本會中華民國國家廉政監督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本會對於近期遭受外界不實指控、抹黑、抹紅、謾罵甚至於要麻煩相關單位,在此加以澄清說明。本會一直以來謹守法律分際而未逾矩,以民間之力為育養你我的土地而努力。本會因不時請民間人士在國際上發表文章或調研報告,而受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傘型組織(Alliance of NGOs on Crime Prevention and Criminal Justice)邀請,為其2024年12月9日至11日在巴西巴西利亞主辦題目為「人人平等訴諸司法」之專家會議提供意見書。其後再針對柯文哲乙案提交調研報告,該報告經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專案聯合平臺嚴格審核通過,發表於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專案聯合平臺網站(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也同時出現在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聯合平臺網站(https://mp.vngoc.org/marketplace/1-1/homehttps://mp.vngoc.org/marketplace/1-1/home)。發佈內容並由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之NGO平台向聯合國認可全球近萬個NGO推薦(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也經由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推薦而進入全球近萬個NGO網站)。並於事後發文告知所有相關單位。我們每年花費數以億計的預算爭取加入聯合國,到現在不要說入聯,連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都無法在聯合國和相關會議與網站出現,依報導持我們護照不被允許進入聯合國大樓。爭取加入聯合國的代表團在網路被戲稱為旅遊團,本會在此必須嚴正斥責此言論,期望我們都能為育養你我的土地而努力的人們給與肯定和支持。近日網路質疑無法在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網站看到本會之文章,不知是英文不好,還是最近被討論的調查人員都看不見對被告有利證據,而疑似蓄意入人於罪。本會特別製作懶人包,請用你的手機或電腦依懶人包指引就可以在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網站找到並看到本會之文章與代表我們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最後本會對於近期針對本會不實指控、抹黑、抹紅、謾罵的個人或團體,希望此聲明能讓你們了解與釋疑。如果再有惡意的攻擊,本會為維護權益,將依法提出告訴。同時在此告知有心人士,不論你是個人或團體,只要你無法將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由聯合國正式為你發送給全世界就請你---閉嘴。中 華 民 國 一一四 年 二 月 十 日網站連結介紹:1.觀看本會國際發布文章:只需三個步驟一、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 UNODC))-- 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專案聯合平臺。二、進入網址:https://mp.vngoc.org/marketplace/1-1/home三、在上方搜索區輸入「TAIWAN」,即可看到青天白日旗及文章。 該影片是從廉政署網站連結聯合國官網找到中華民國國旗及繁體中文。(圖/謝和運製作)2.本會參與聯合國國際組織會籍查詢 可直接google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或從法務部廉政署網站進入: 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18/1170119/1170123/Lpsimplelist一、點選4. 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 UNODC))--聯合國官方網站二、點選Back to UNODC.org(回首頁) 三、下拉到Quick Links 點選Civil Society Engagement(公民社會參與)四、 下拉到Civil Society Umbrella Partners民間社會保護傘夥伴 點選第2個圖示Alliance of NGOs on Crime Prevention and Criminal Justic (預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非政府組織聯盟)五、點選Members成員⟶普通會員六、點選 Anti-Corruption Association of NGO, NGO-ICAC非政府組織反腐敗協會七、即可進入本會官網 https://www.icacnews.url.tw/hot_510291.html 參與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NGO事務,中華民國國家廉政監督協會強調合法性 澄清不實指控 2025-08-19 2026-08-19
Anti-Corruption Association headquarters news 台北市108萬華區長沙街二段56-1號6樓 https://www.icacnews.url.tw/hot_510291.html
Anti-Corruption Association headquarters news 台北市108萬華區長沙街二段56-1號6樓 https://www.icacnews.url.tw/hot_510291.html
https://schema.org/EventMovedOnline https://schema.org/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
2025-08-19 http://schema.org/InStock TWD 0 https://www.icacnews.url.tw/hot_510291.html

(廉政法治記者 陳文文/臺北報導)

多名在野立委提案允許警消人員依法組工會,但行政院認為警消屬於公務人員,與一般勞工不同,決定修正《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法草案開放司法、主計、關務、警察及醫事人員組織專屬特種協會,消防人員因專業性質與警察不同,可分別組織協會。草案並放寬協會協商事項、降低協會成立門檻,並增加主管機關對於不得協商情形通知協會的義務。

草案新增特種公務人員協會及中央三級機關協會的組織模式,特種人員包括司法、主計、關務、警察及醫事人員。若適用同一特種人事法律,但因專業及工作差異,得報經銓敘部同意後可分別組織協會,例如警消。為保護參與協會事務的人員,草案增訂對機關的課責機制。

修法草案將現行機關協會成立門檻由800人降為300人,新增的特種協會門檻為300人,中央三級機關協會則為150人。基於自由入會原則,公務員只要符合資格即可同時加入不同層級的機關協會及特種協會。同時,草案增訂各機關一級單位主管以上人員不得組織、加入協會的規定,以強化會務自主。

草案增訂公務人員同時擔任不同層級協會職務時,公假時數得分別計算,但每月總數以60小時為限。

在協商權益方面,草案擴大協會建議及參與範圍,放寬協會協商事項。修法後,協商事項將包括工作簡化、業務績效評核基準、訓練及進修、員工身心健康協助,以及非全國一致性規定之各機關福利措施等。

同時,草案刪除現行「為公務人員個人權益事項者」不得協商之規定,並將「與國防、安全、警政、獄政、消防及災害防救等事項相關者」不得協商,修正為「足以影響國防及公共安全之情況」。

此外,草案亦將爭議裁決委員會的成員數由9人調整為7人,會議主席由銓敘部指派人員擔任,以減少外界對於爭議裁決公信力的疑慮。

上一個 回列表 下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