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政报记者 谢和运/台北报导】
台北地方法院日前针对台北市长柯文哲涉及京华城案的羁押抗告案作出最新裁定。检察官及被告彭振声不服台北地方法院原本的裁定,提出抗告。经高等法院合议庭审理后,认为原审未充分考量检察官所提出的全部证据,因此决定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北地方法院重新审理。原审裁定中,柯文哲被裁定请回的决定,将因此重新审视。
高等法院指出,依据同案被告彭振声及朱某某的供述、证人邵某某的证言,以及相关对话纪录和被扣押物品的记载内容,显示被告积极介入京华城案等相关行为,有犯罪嫌疑的重大可能性。然而,原审未对检察官提出的所有事证进行综合评价,就草率认定检方未能证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这一点并不恰当。因此,检察官的抗告理由成立。
此外,合议庭还指出,被告彭振声的抗告状未经本人签名或按指印,需待其补正后,再行裁定。然而,此案件裁定结果已经做出,且本件不得再提出抗告,柯文哲一案的后续发展将取决於台北地方法院的重新审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