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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天鵝評論,柯文哲案的偵查不公開4
https://www.icacnews.url.tw/ Anti-Corruption Association headquarters news
Anti-Corruption Association headquarters news 台北市108萬華區長沙街二段56-1號6樓
【廉政報記者 謝和運/台北報導】本會中華民國國家廉政監督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本會對於近期遭受外界不實指控、抹黑、抹紅、謾罵甚至於要麻煩相關單位,在此加以澄清說明。本會一直以來謹守法律分際而未逾矩,以民間之力為育養你我的土地而努力。本會因不時請民間人士在國際上發表文章或調研報告,而受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傘型組織(Alliance of NGOs on Crime Prevention and Criminal Justice)邀請,為其2024年12月9日至11日在巴西巴西利亞主辦題目為「人人平等訴諸司法」之專家會議提供意見書。其後再針對柯文哲乙案提交調研報告,該報告經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專案聯合平臺嚴格審核通過,發表於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專案聯合平臺網站(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也同時出現在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聯合平臺網站(https://mp.vngoc.org/marketplace/1-1/homehttps://mp.vngoc.org/marketplace/1-1/home)。發佈內容並由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之NGO平台向聯合國認可全球近萬個NGO推薦(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也經由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推薦而進入全球近萬個NGO網站)。並於事後發文告知所有相關單位。我們每年花費數以億計的預算爭取加入聯合國,到現在不要說入聯,連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都無法在聯合國和相關會議與網站出現,依報導持我們護照不被允許進入聯合國大樓。爭取加入聯合國的代表團在網路被戲稱為旅遊團,本會在此必須嚴正斥責此言論,期望我們都能為育養你我的土地而努力的人們給與肯定和支持。近日網路質疑無法在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網站看到本會之文章,不知是英文不好,還是最近被討論的調查人員都看不見對被告有利證據,而疑似蓄意入人於罪。本會特別製作懶人包,請用你的手機或電腦依懶人包指引就可以在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網站找到並看到本會之文章與代表我們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最後本會對於近期針對本會不實指控、抹黑、抹紅、謾罵的個人或團體,希望此聲明能讓你們了解與釋疑。如果再有惡意的攻擊,本會為維護權益,將依法提出告訴。同時在此告知有心人士,不論你是個人或團體,只要你無法將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由聯合國正式為你發送給全世界就請你---閉嘴。中 華 民 國 一一四 年 二 月 十 日網站連結介紹:1.觀看本會國際發布文章:只需三個步驟一、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 UNODC))-- 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專案聯合平臺。二、進入網址:https://mp.vngoc.org/marketplace/1-1/home三、在上方搜索區輸入「TAIWAN」,即可看到青天白日旗及文章。 該影片是從廉政署網站連結聯合國官網找到中華民國國旗及繁體中文。(圖/謝和運製作)2.本會參與聯合國國際組織會籍查詢 可直接google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或從法務部廉政署網站進入: 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18/1170119/1170123/Lpsimplelist一、點選4. 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 UNODC))--聯合國官方網站二、點選Back to UNODC.org(回首頁) 三、下拉到Quick Links 點選Civil Society Engagement(公民社會參與)四、 下拉到Civil Society Umbrella Partners民間社會保護傘夥伴 點選第2個圖示Alliance of NGOs on Crime Prevention and Criminal Justic (預防犯罪和刑事司法非政府組織聯盟)五、點選Members成員⟶普通會員六、點選 Anti-Corruption Association of NGO, NGO-ICAC非政府組織反腐敗協會七、即可進入本會官網 https://www.icacnews.url.tw/hot_510291.html 參與聯合國毒品與犯罪問題辦公室NGO事務,中華民國國家廉政監督協會強調合法性 澄清不實指控 2025-08-19 2026-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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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黑天鵝評論)
   檢在偵辦京華城案中,成功地向地院申請羈押柯文哲。然而,全案尚未掌握「金流證據」的情況下,卻傳出疑似「押人取供」的指控,進而引起「小草」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尤其此案牽涉到「執政黨對在野黨清算」的傳言,更加令人質疑偵查過程是否謹慎。更有甚者,在偵辦期間,透過特定媒體不斷釋出不利於柯文哲的「黑消息」,讓人不禁懷疑「偵查不公開」的真實性。

在台灣,「偵查不公開」究竟是名副其實還是虛有其表?這樣的做法,是否對被告構成公平?是否會影響法官的心證,讓之過於偏重採納檢方的指控?檢方這樣的行為是否有圖利自己的嫌疑?這些問題都引起了社會熱議。

根據司法院的「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條文明確指出其目的在於保護偵查程序的順利進行及真實發現,同時保障被告、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的名譽、隱私和安全,並確保被告享有公平審判的權利,以落實「無罪推定」原則,因而採取偵查不公開。

不過,在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的事件中,檢方偵查中對柯文哲的負面「真假消息」大量地流出,已對柯文哲的名譽造成重大損害。這種先入為主的負面印象,不僅影響了整體社會,也可能影響法官的判斷,使得未來能否確保被告享有公平審判的權利,成為重大疑問。

按照作業辦法第5條的規定,必須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的人員包括: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中依法執行職務的人員。其約束對象為依法從事訴訟行為或輔助工作的人員。

儘管「偵查不公開」有明確的作業規定,但在實務上仍存有不少漏洞,這也是造成柯文哲案引發持續爭議的原因之一。

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台北地檢署針對「偵查不公開」洩密問題,已予以分案調查。然而,「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僅約束到非常有限的人員,只要未被列於第5條定義下,就不受該法約束。因此,若洩密者是偵查人員的「上級」、「上級的上級」或「上級的朋友」,未名列偵查人員範疇,便成為偵查不公開的破口。

事實上,「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中亦有需要向社會說明的「例外」,除了涉及重大災難或危及全體民眾生命安全的事務外,第8條之7記載「對於媒體查證、報導或網路社群傳述之內容,若與事實不符,且影響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的名譽、隱私等重大權益,或影響案件偵查,檢方應認有澄清之必要」。

關於柯文哲夫婦是否曾到ATM分批存款700萬元?後又變成170萬元?或是柯文哲筆記中的「1500」字眼是否意味「1500萬元賄款」?這些都涉及在野黨主席的名譽,並在社會上引發討論。檢方對於這些負面傳聞應否對外澄清,或是任由其發酵,成了爭議的焦點。尤其在檢方無法掌握具體金流證據的情況下,問題更加複雜。

若外洩的消息確實來自檢方,並通過特定媒體釋出負面訊息,這種「三人成虎」的現象,不僅可能影響全民的既定印象,也可能影響法官的心證,使得未來更易於採納檢方的指控。如此一來,「消息滿天飛」是否成為檢方圖利自身的另一手段?

司法院制定的「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原旨為保障人權,但在柯文哲案中,其實際運作卻顯示出受約束人員的定義過於狹隘,漏洞百出,不僅可能毀人名譽,還影響法官的心證,令人質疑此法是否已變成一種「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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