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政报记者 张永昱/国会报导】
立法院进口鸡蛋调查小组召集人、台湾民众党立委张啓楷,在双十国庆大会后指出,根据农业部提供的资料,确实有多批疑似进口壳蛋过期后转制加工成液蛋的情况,这与畜产会的声明相矛盾。

张啓楷展示相关资料,以柜号「MNBU0469096」为例,这批壳蛋原本的有效期限是2023年8月23日,但加工成冷冻液蛋后的有效期限却变成2024年8月29日。根据食药署的HACCP规定,冷冻液蛋的有效期限是一年,逆推回加工为液蛋的时间应该是在2023年8月29日。然而,壳蛋的有效期限只到8月23日。

张啓楷质疑,这是否意味著壳蛋过期后再加工为液蛋的情况?又或者说,8月23日到8月29日这一周的时间成为畜产会所「掩盖」的时间?
他指出,不仅这一批,还有其他批次的进口蛋也存在相同问题,如柜号「MNBU4221003」、「YMLU5477710」、「MNBU3307930」、「MMAU3081123」、「YMLU5447253」、「MNAU1168781」等。然而,鸡蛋加工被掩盖的问题并不仅限於此。

张啓楷进一步指出,以柜号「MNBU0430685」的进口蛋为例,壳蛋的有效期限是2023年7月9日,但加工后的有效期却延长到2024年7月24日,引发对壳蛋过期后再加工的疑虑。
他质疑,如果畜产会所称「并无拿过期蛋加工」是真的,也就是说加工后的保存期限能延长一年半,那么这批进口鸡蛋应该是在112年1月进口的。然而,112年的进口鸡蛋专案从3月开始到9月结束,专案还未开始,那畜产会从哪里来的进口鸡蛋呢?
对於进口鸡蛋加工成冷冻液蛋的保存期限问题,张啓楷指出,不论是畜产会最初的标示、高雄市农会的说明,甚至是主管机关食药署在相关文件中都明确写明保存期限是一年。然而,到了今年7月5日的回文中,保存期限突然增加到一年半,7月16日又增加半年,让保存期限「增长」为两年。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是因为他们知道进口鸡蛋存在过期问题,所以提前做了一些调整?
张啓楷批评,畜产会关於「无贩卖过期液蛋」的说法,只需要稍微调整一下保存期限,就可以轻易解释过去。
他质疑,这就是为什么畜产会的冷冻液蛋保存期限不断增长的原因。对於农业部和畜产会来说,或许他们认为「没有过期蛋,只有保存期限不够久的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