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報記者 張永昱/國會報導】
立法院進口雞蛋調查小組召集人、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啓楷,在雙十國慶大會後指出,根據農業部提供的資料,確實有多批疑似進口殼蛋過期後轉製加工成液蛋的情況,這與畜產會的聲明相矛盾。
張啓楷展示相關資料,以櫃號「MNBU0469096」為例,這批殼蛋原本的有效期限是2023年8月23日,但加工成冷凍液蛋後的有效期限卻變成2024年8月29日。根據食藥署的HACCP規定,冷凍液蛋的有效期限是一年,逆推回加工為液蛋的時間應該是在2023年8月29日。然而,殼蛋的有效期限只到8月23日。
張啓楷質疑,這是否意味著殼蛋過期後再加工為液蛋的情況?又或者說,8月23日到8月29日這一周的時間成為畜產會所「掩蓋」的時間?
他指出,不僅這一批,還有其他批次的進口蛋也存在相同問題,如櫃號「MNBU4221003」、「YMLU5477710」、「MNBU3307930」、「MMAU3081123」、「YMLU5447253」、「MNAU1168781」等。然而,雞蛋加工被掩蓋的問題並不僅限於此。
張啓楷進一步指出,以櫃號「MNBU0430685」的進口蛋為例,殼蛋的有效期限是2023年7月9日,但加工後的有效期卻延長到2024年7月24日,引發對殼蛋過期後再加工的疑慮。
他質疑,如果畜產會所稱「並無拿過期蛋加工」是真的,也就是說加工後的保存期限能延長一年半,那麼這批進口雞蛋應該是在112年1月進口的。然而,112年的進口雞蛋專案從3月開始到9月結束,專案還未開始,那畜產會從哪裡來的進口雞蛋呢?
對於進口雞蛋加工成冷凍液蛋的保存期限問題,張啓楷指出,不論是畜產會最初的標示、高雄市農會的說明,甚至是主管機關食藥署在相關文件中都明確寫明保存期限是一年。然而,到了今年7月5日的回文中,保存期限突然增加到一年半,7月16日又增加半年,讓保存期限「增長」為兩年。這是為什麼呢?難道是因為他們知道進口雞蛋存在過期問題,所以提前做了一些調整?
張啓楷批評,畜產會關於「無販賣過期液蛋」的說法,只需要稍微調整一下保存期限,就可以輕易解釋過去。
他質疑,這就是為什麼畜產會的冷凍液蛋保存期限不斷增長的原因。對於農業部和畜產會來說,或許他們認為「沒有過期蛋,只有保存期限不夠久的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