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政报记者 谢荣浤/国会报导】
台盐绿能前董座陈启昱「落跑」后彷佛人间蒸发,台湾民众党立委张啓楷今(20)日要求尽速缉拿陈启昱到案。他指出,收贿7000万的陈启昱跑了,台盐因此损失11亿,因之前的「不平等合约」,未来恐还要赔偿140亿,经济部应审核每一份合约。

张啓楷上午在立法院经济委员会质询表示,延续昨天在院会总预算审查,与经济部长郭智辉达成的「打弊要雷厉风行,说到做到」共识,强调陈启昱不但人要抓回来,不当的钱也要追回来,包括补偿的钱。他指出,未来会有很多人跟台盐求偿,因为当初订了很多「不平等合约」。

张啓楷并举嘉义义竹岸场渔电共生案场为例,厂商向台湾绿能求偿140亿,最近台电在争取政府继续拨补1000亿,但这部分没有处理好,人民的纳税钱140亿就出去了!他希望郭智辉回去把「不平等合约」逐一拿出来看,赶快去处理。

张啓楷强调,这是台盐绿能当初跟人家签的,部长和经济部都须进行了解。「这是很严重的事情,董事会通过的是A案,结果拿C案去骗人家,现在导致可能要赔140亿元。

张啓楷指出,云豹能源以纸上公司纵横家转一手,从台盐绿能搬走上亿元。云豹和纵横家两间公司会「刚好」设在同一个联络地址,纵横家的联络人会「刚好」是云豹能源的经理?纵横家收不到钱又「刚好」是云豹能源创办人张建伟出面讨钱?郭智辉则答称,该案件若有正式检举,经济部将依法启动调查程序,「请委员检举」。

张啓楷当场表示,他就是正式检举此案,并要求经济部针对台盐绿能与云豹间的交易透明化,以免纳税人利益受损。
而针对官股售电公司10月成立,由中华电信、中钢、中油等公营事业近期正筹备成立新的绿电售电平台,张啓楷警告,此举可能涉及法律上的背信问题。因为他们将长期统购离岸风场绿电,其中「合资股东的义务:当售电公司购入绿电乏人问津,股东有义务依持股比例回购」规定并不合理,伤害130万股民权益。
张啓楷认为,如果今天购入的绿电价格没有市场竞争力,没有人要买,这些股东需要把这些没有人要买的昂贵的绿电买回去,等於变相把中钢(股东)的钱掏到绿能业者的口袋。政策的公平性与合理性,必须被重新检讨,否则这些股东会变成绿能政策的牺牲品,这条规定应予删除,郭智辉表示认同照办。
张啓楷说,这些公营事业皆为上市公司,若购电成本过高,恐损害股东权益,甚至引发股东提告。他提到,中钢仅持股20%,却强迫130万股民共同埋单可能的政策亏损,股民们会甘愿吗?赔钱的生意,政府不能强迫做,无视股民权益。
张啓楷强调,「有需求,有合约,才买电」,他并重申售电平台设立的三个诉求:先整合订单与需求,才能购买相对应的绿电;修正售电公司股东依持股比例回购绿电的「义务」;国营事业涉及售电平台之投资,须交由全体股东大会过半同意。
郭智辉承诺,将会同相关部会进一步检讨,避免损害股东和国家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