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记者 邱水文 陈和兴 拍摄)
【廉政报记者 谢荣浤/国会报导】
韩国瑜:立法院会与地方议会合作,共同完善公费助理制度
韩国瑜院长今(24)日下午,在本院周万来秘书长、张裕荣副秘书长、法制局郭明政局长、人事处黄瑞月处长等人陪同下,接见全国地方议会正副议长联谊会一行。


(图/记者 邱水文 陈和兴 拍摄)
院长致词时首先表示,人生何处不相逢,有机会和各县市议会正副议长们齐聚一堂真的非常开心。他提到,当民意代表尤其是身为议长、副议长真的不容易,古时候,当官的要到衙门报到之前,要先到城隍庙上香祭拜祈求官职顺利,县市长遇到任何困难,可以谘询在家乡中朝廷退休官员,还有考试及格的秀才举人外,其他全凭「良心」。县市长心地善良,可以造福乡里;反之,县市长如果乱七八糟,乡里老百姓就要活受罪。我国民主政治走到今天实在难能可贵,因为如今县市长在地方执政,都必须受到民代议员的强力监督。




(图/记者 邱水文 陈和兴 拍摄)
院长接续表示,吃公家饭有三条路,其一,是考试及格进用;其二,靠人民选票当上民意代表;其三,授予政务职务或约聘、雇。而这里头最复杂是走选举这条路。身处民意代表这个行业,会面临议会内部、选民和政府之间的压力,去(113)年2月间,戴锡钦议长率领台北市议会各党派议员,针对「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前来拜会,这项法案在去年6月完成三读,顺利改善议员助理经费24年未曾调整的困境。现在地方面对制度仍有未完善之处,今天特别请周秘书长及法制局郭局长一起讨论,研究如何突破及完善制度,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




(图/记者 邱水文 陈和兴 拍摄)
新北市议会蒋根煌议长致词时表示,感谢院长百忙之中抽空接见及关心来自全国5个县市议会连署签名的修法提案,也请各县市议长及副议长针对今天讨论议题踊跃提出相关意见。
台北市议会戴锡钦议长致词时亦感谢韩院长及立法院所有跨党派委员,针对「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修正案的支持,解决常年悬而未决的问题,包括让县市议会助理薪资可以获得合理幅度的调整,另外也提升劳保、健保等补助费用。合理的助理待遇,可以吸引更多年轻人愿意参与这份工作,实现政治理想。
随后会谈各县市议会正副议长针对「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有关公费助理费的补助、预算编列、现行司法实务对民意代表助理费之法律见解问题,以及选罢法之排黑条款等议题,进行意见交流。
法制局郭明政局长表示,针对各县市议会正副议长提到助理聘任之衍伸问题,应参考德国法制,将我国刑法第10条第2项有关公务员定义排除中央及地方民意代表,如顺利修法,则助理费议题自然无贪污治罪条例适用之情形;另从《贪污治罪条例》观之,其第1条立法目的系「为严惩贪污,澄清吏治,特制定本条例」;但是我国宪法第75条又明文「立法委员不得兼任官吏」,可知当初制宪者本意,已认为民意代表之性质与官吏有别,虽然需拟定相关配套措施,但不失修法之适当方向;至於聘请助理之相关问题,德国目前法制逐渐调整为议会内部之纪律问题,属於「国会自治」、「议会自治」之范畴。
人事处黄瑞月处长表示,有关助理资遣费议题,应系94年以前新旧制之助理问题,目前本院助理皆采新制;而正副议长关心的现任助理的资遣费,本院目前作法系依《立法院组织法》第32条,由本院依法编列加班费、资遣费等,每位委员每月计新台币9万余元、党团则为10万余元;另助理之劳、健保等费用,皆由本院依法足额编列。
周万来秘书长表示,有关助理费问题,本院法制局已提出具体研究报告供参;至於议长、副议长关心之助理资遣费问题,刚已由人事处黄处长报告本院处理情形供各县市议会参考。
最后院长总结表示,有关法制局之相关研究报告,会后将请法制局和各议会持续沟通对接。立法院也会针对相关议题拟定说帖於三天内提供各县市议会参考,期望大家一起努力说服地方区域立法委员提案修法,让公费助理制度更加完善。随后院长致赠访宾纪念品后,会谈於16时20分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