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法治记者 陈文文/台北报导)
现代人生活忙碌,长时间久坐、低头使用3C产品或站、坐姿不良,容易导致肩颈酸痛。因此,便於操作的「筋膜枪」成为许多消费者舒缓不适的选择。为了解市售「筋膜枪」商品的安全性,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与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於112年,在各大卖场、家电用品店及网路平台等随机购买10款不同厂牌型号的筋膜枪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所有产品在「品质项目」方面均符合规定。然而,在「重要零组件比对」、「商品检验标识」及「中文标示」等项目中,共有3款商品不符合标准(编号5、7、10)。
标准局建议消费者选购贴有「商品检验标识」的「筋膜枪」,并检视外包装上中文标示的完整性,包括厂商名称、地址、型号及规格(如电压及消耗功率)等资讯。使用时,应详细阅读说明书、警语及使用注意事项。
同时,标准局提醒消费者,使用电器产品时应注意充电时确实将电源线插头与插座紧密贴合,不可有松动或插入不完全;将插头拔离电源插座时,应以手握插头拔除,避免拉扯电线,避免内部铜线断裂。此外,怀孕、患有骨质疏松症、痛风、皮肤病、慢性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者,以及正在接受医疗或感到身体不适者,使用筋膜枪前应先谘询医师意见。
针对不符合标准的商品,标准局说明如下:
1. 重要零组件比对不符合的商品(编号5、7):已依商品检验法第40条第1项规定要求业者申请核准,届期未改正者将废止其商品验证登录。
2. 商品检验标识不符合的商品(编号10):已依商品检验法第60条第1项规定,处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并依该法第63条第2项规定,通知报验义务人限期回收或改正。
3. 中文标示不符合的商品(编号5、7):已依商品检验法第59条规定,通知业者限期改正标示,届期未改正者,将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并依同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废止其商品验证登录。
标准局强调,「筋膜枪」已列入应施检验商品范围,应完成检验程序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对於市场上流通的商品,该局每年度均订有市场检查计画,如发现商品不合格,将依相关法规处理,双重把关机制以保障消费者权益。